应当为被告指定辩护人的应当情形是被告人是盲、聋、为被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定辩的情;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护人。
一、形样应当为被告指定辩护人的应当情形是怎样的
指定辩护的情形包括:
1.被告人是盲、聋、为被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定辩的情;
2.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护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形样犯罪嫌疑人、应当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为被,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定辩的情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护人,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形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期限范围规定是怎样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也就是说,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一旦知道自己被人告发到人民法院以后,即可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最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己委托辩护人,也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为其委托辩护人。

三、辩护人有什么权利
律师在线提醒您,辩护人的权利包括: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这是辩护律师的权利,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
4.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5.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6.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7.代理申诉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