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程序的时间限制有哪些规定

贵阳律师事务所 2109

传唤程序的传唤程序时间限制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传唤的间限最长时间是二十四小时。在司法实践的规定过程中,行政传唤跟刑事传唤的传唤程序区别在于适用依据不同、适用程序不同以及适用时限不同等。间限

一、规定传唤程序的传唤程序时间限制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间限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规定县内的传唤程序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间限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传唤程序可以口头传唤,间限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规定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行政传唤跟刑事传唤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治安传唤是一种行政措施,刑事传唤是一种侦查行为;

2.适用依据不同:治安传唤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而公安机关的刑事传唤的适用依据为《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警办案须知》;

3.适用对象:治安传唤针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而刑事传唤的适用对象是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4.适用程序不同:治安传唤不需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刑事传唤要求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5.适用时限不同:治安传唤时限为24小时,而刑事传唤时限采取以12小时为一般,24小时为例外的原则。

三、警方传唤不去怎么办理

律师在线提醒您,如果不去的话,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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